珀属于五行属什么?
“珀”字的五行属性,历史上争议很大。 一种观点认为“珀”字五行为火。理由是“火”可以生“土”。《周易·乾》之“上九,乾乾其君,用九,见天子,吉。”朱熹注曰:“此爻居帝位,而上下皆阳,故为乾。”又《周易·离》之“六五,明珠以照乘,威兮,利兮,乎!”高亨先生注曰:“‘明珠’犹‘美玉’也……以此二句与上二句‘大夫有幽蔽之志’、‘中正而有应’比观,则知此二句所叹之美者,乃‘内明’而非‘外明’,是美言非赞词(参阅第一章第三节)。”“内明”指的就是内心光明,这属于修身的要求。“珀”字本义就是美石,引申为珍珠。
《礼记·檀弓下》“周人丧乱,未有昏姻之心,齐人有仲孙氏,娶鲁东宫得珠一盒,十仞圆精。”孔颖达疏引《礼记》正义曰:“郑司农云:‘仲孙氏,梁国人名。齐有仲孙,自是卿族。’然则仲孙氏一卿耳;以其封在梁地,故曰齐人也。鲁季友丧,其妻作绖而卫,仲孙氏送之,遂至齐矣,则非媵妾。何以明之?按《春秋》公十六年,有齐孝公孙敖娶于宋,宋女甚丑,公孙敖甚无敬焉。何则?以色浅也。今此珠颜色甚深,明不是宋物。”
孔颖达疏又引王肃之说,证明“十仞圆精”说的是体积而不是颜色。如果体积大如“十仞”,那么直径应有两米多,这样的巨珠显然不可能是什么“美玉”或“美石”。所以“珀”的文理解释应该属火无疑。 另一种观点认为“珀”字五行为土。理由是与“火”相关的解释都从火,而没从土。并且“土”能生“火”。
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将“土”、“金”两格当成五行全。事实上,土克水,而不能生火。 金生水,而并不能生土。 “土生金”——这是五行相生中的“母慈儿孝”,指的是“土”这个母亲含辛茹苦地把金培养起来。并不是指金从这个母体里产生出来——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