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富豪多个老婆的?
作为大陆公民去香港是不可能有第二个合法婚姻的(除了双国籍外)。 而在香港法例中有关重婚罪的定义是,任何人在同一时间只能有一部份法律上或事实上成立的婚姻关系存在。换句话说即使没有领结婚证也是犯法的!所以不管男女同时有多段婚外情都是违法的。 有人可能认为,我既然已经和妻子离婚了就不属于重婚了。但是,如果是在大陆申请的离婚,除非法院出具生效判决,证明你已经是单身状态,否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重婚罪。当然你在香港申请离婚就没事了…… 所以其实绝大多数华人富豪都没办法在香港娶二房,比如刘銮雄跟甘比那一段。他们一般采取的做法就是和原配保有一纸婚约,然后在外面随便嫖啊、玩啊、包三奶四奶都ok,反正不领证,法律上就是未婚。如果真要结婚也可以,但必须跟原配一起拿签证过去美国或者内地注册结婚,这样就能做到既不影响自己在香港的利益也不破坏自己在外面的花花世界。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郭得胜跟卢瑞和女士的一段情史。当时还是一夫多妻制的年代,所以他为了原配抛弃了卢小姐,另娶了第三任妻子赵兰芝。但是后来时代变化,到了70年代香港已经基本实施一夫一妻制,郭得胜又和卢小姐重修旧好。虽然他们当时已经分居,而且各自有各自的生活,但是毕竟没有正式的离婚手续,所以这种情况在当时的律师界看来是很棘手的,最终他们也闹到了法庭。不过最后双方还是达成了协议,以“双方解除婚姻”解决了这个棘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