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盗窃如何判?
我办过的其中一个案子,是偷电缆线。被告是福建人,他偷了约150公斤的电缆线到大陆卖。案件发生在香港新界,警方在离被告住处不远的地方发现一桶残余的黄色液体和几个空纸箱。经化验,黄色液体属于环氧树脂,而纸箱里的电缆线只有一半左右。 法庭上,检方指出被告有前科,过去曾因在宾馆内偷东西被行政拘留。
本案证据充分,足以认定被告犯盗窃罪。不过,被告辩称所盗物品只值1.8万元(港币,下同),且已全部用尽。法院对此不予采纳,因为涉案电缆线价值达27万,且一直存放在工地仓库里,随时可以拿出来使用。 鉴于被告人犯罪情节轻,且有悔罪表现,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