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的脚好吃吗?
你们啊,真是too young too simple! 作为一个在警校待了四年、又从事刑侦工作十几年的人,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们,答案是否定的。 小女孩的脚,不!小女孩的肉!并不好吃! 首先,你们肯定觉得,小女孩经过几年严苛的训练,身体素质一定很好,肌肉肯定很多吧? 所以,你们一定会觉得,用刑逼供、摧残肉体的事情,是不会发生在她们身上的。毕竟一个连拳脚都承受不了的小女孩,怎么可能会承受伤痛? 然鹅,你们忘了练散打、拳击是要出拳脚的....每次打完实战,那些女孩子看着自己青一块紫一块的胳膊,哭着喊着要去医院的时候,我真是有点不忍心。 但是,当刑警要狠得下心。你心软了,受害的可是别人家的孩子。 当然,有些小孩子比较皮实的,比如特警学校出来的,那身体素质真没话说。但是,别忘了警察除了执行任务,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破案! 有些案子,需要卧底,而为了伪装,很多时候,就必须得选择身体强壮的孩子。这也就意味着,这些孩子们得付出更多的汗水和泪水,才能完成自己的任务。
第二,你们是不是觉得小孩子没有经历过性生活,所以肉不新鲜? 所以,你犯事了,一定要打屁股,不要打那里(指性别特征不明显的地方),不然罪加一等! 然鹅,你又错了。 至少,在我手底下的犯人,有不少是未成年人,也有女孩子。她们的性器官都已经成熟,并且有过性行为。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 用你犯事的罪行,给足你足够的痛苦和恐惧,比你直接残害一个小女孩的身体要有效的多,也健康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