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台湾什么关系?
所谓“美台建交于1979年1月1日”,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美国从1972年2月尼克松总统访华《中美联合公报》发表以后,就开始了同台湾当局断绝外交关系的法律程序。1979年1月1日发表的《中美建交公报》是这一法律程序的最后步骤。按照国际法上的“射程原则”,美国从此在国际法上不能再继续同台湾当局保持外交关系。
在实施《中美建交公报》的过程中,美方曾承诺1979年1月1日以后不再出售武器给台湾。但是此后美方以各种借口继续向台湾出售大量的进攻性和防御性两种武器。美国政府在售台武器问题上言而无信,违反了《中美建交公报》的原则和精神(《台湾决议案》不能推翻《中美联合公报》,因后者按照国际法具有约束缔约双方的效力),是对一个主权国家的专有领域和专有权限的干涉和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