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个人档案吗?
美国并没有全国性、统一的公民档案管理机构,而是按事项、系统和区域等不同方式分门别类地管理和保存本国公民的信息,这些档案资料被统称为公共记录。
在美国,出生、婚姻、入籍、犯罪和死亡等信息,由联邦、州和地方的民政、法院及治安部门登记、管理、保存和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
一般说来,出生、死亡和入籍档案由民政部门保存。婚姻档案,有的保存在民政部门,有的保存在法院。犯罪记录,有的保存在警局,有的则同时复制一份保存在州刑罚机构,有的甚至州和地方都有保存。
档案管理和利用的分散式格局,给美国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带来困难,也给档案用户利用档案带来不便。为了协调档案管理和利用活动,1960年,在美国档案界和企业档案界有识之士的推动下,由企业发起成立了“公共记录协会”,并得到档案界、信息界的广泛响应。该 会目前已有6500多个会员,分布在全球104个国家和地区,会员单位主要是在各州从事档案管理和利用的企业、咨询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协会总部设在加利福尼亚州,下设9个分会(其中7个在美国本土),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也设有分支机构。协会的工作是,组织档案管理和利用人员学习、研究档案鉴定的标准和技术,组织档案用户学习、研究查档和利用档案的方法,调解与档案管理和利用有关的纠纷。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员缴纳的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