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儿童怎么定罪?
根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犯绑架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绑架罪属于故意犯罪,要求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强行将他人抢走非法占有或作为人质并胁迫其家人、亲友交付财物以供自己使用的目的。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人身自由”还是“非法获得财物”,对准确界定行为性质至关重要。 如果行为人是为了强行将人拿走并加以侵害,则属于绑架罪;如果行为人不是为了非法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出于劫取财物的目的,对被害人实行暴力手段,则构成抢劫罪。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的目的不同: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绑架行为,侵犯了被害人人身权利和自由;而抢劫罪是掠夺财物,没有侵犯人身权。 对于以绑架名义实施抢劫的案件,应认定为抢劫罪。
首先因为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目标是妇女和未成年人,从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来看明显重于一般盗窃、诈骗等财产性犯罪,不宜将其纳入盗窃罪、诈骗罪等罪名处罚;其次,从司法实践看,以绑架为名抢钱的案件,都是直接采取暴力手段,而不是先扣押人质再协商要挟,这与绑架罪的行为方式截然不同。最后,对这类案件的定性,应当考虑我国目前的国情。
当前由于贫富悬殊较大且司法执法力度不够等原因,致使一些地区出现了拐买儿童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严格按法条论起罪刑,很多犯罪嫌疑可能就要被放走了。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对这类犯罪就要无限度从严惩处但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当量刑情节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可能从重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