蝖在五行属什么?
“飞”字,从鳥、从夋。“鳥”指鸟类;“夋”有二义: 其一是指古代神话中的帝俊(尧舜禹中的舜),《山海经·大荒西经》:“大荒之中,有山名曰日月丘,日月所出焉。有一神人為日精,一日所伏。”其中的“日神”,就是“夋”的別名之一。 其二是指“短箭”的意思,如《诗经·小雅·吉日》:“君子射,矢如猬毛。”其中的“矢”就是“夋”的別名。
综上两点可知,古文中的“飛”字,是有像鸟又像箭的意思。由此而引申出“飞行”“飞翔”之義。 “飛”字的本義是鳥在空中的飛行。由於“飛”字有“行”旁,因此也引申出“行走”“奔跑”等含義。
《周禮·春官·保章氏》:“順飛騰之理以五云之節。”其中“順飛騰之理”的“飛騰”就含有“飛行”和“躍起”兩層意思。 而當我們說一個人“飛揚”時,這裡的“飛揚”就與“飛”的本義沒多大關係了,它只是比喻性的詞語,形容一個人興奮得張開雙臂,搖擺身體,喜悅得像是鳥兒要飛起來似的。
最後,我們還能從“飛”的形狀上找到它屬於火的證據——它的篆文寫法就像火焰喷發! 那麼,“飛”到底是屬於土、火、金、水什麼的呢? 先秦時期,哲學家已經提出“五行”的概念並且把它應用到對待事物的分类上去,但是並沒有把“五行”定義為木火金水四行加上“土”成為第五行的常數。而是把“木”歸為仁氣,把“火”歸為禮氣,把“土”歸為信氣,把“金”歸為義氣,把“水”歸為智氣。
漢代的王充在他所著的《論衡·物勢篇》中提出:“魚則生於陸,兽則生于水。魚類入水則為水禽,獸類離水則為山林之獸。木類居山則為樹,水生則為叢荻,……是以水火不相養而生魚,土木不相資而成生。”王充所說的“水土能養萬類”被漢代的劉熙用進了他的著作《爾雅·釋親》中,成了“土生金,金生水,水棲土”。到了南北朝時期,梁代的蕭統編寫《文選序》时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又生火,火生土”的五行相生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