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收入如何缴税?
先和大家分享一个有意思的事情,在欧美国家,艺人收入中税务是仅次于经纪人和律师的第三大支出项目(当然,这其中没包括交完税后的余额)。 很多艺人都会事先和经纪人、律师沟通好,将一部分应得收入换成免税收益,比如某位明星艺人今年拿了100万的版税,他可能会跟公司说只有50万的收入,剩下的50万申请作减税或免税处理;如果明年他的新书销量不佳,可能只会拿到20万的版税,那么他会跟公司说今年的收入只有10万,剩余的10万作为以前年度的减税或免税金。
事实上,在这些国家,纳税人只要把收入报告给税务部门,就可以申请按相应的比例扣减免税了。 当然啦,不是所有国家的税法都是这样的轻松活泼人见人爱。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就明文规定:所有纳税人(含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缴纳应纳税款——也就是说,不能因为你没钱交就去故意少报收入。
不过呢,我国也允许个人享受扣除成本的权利——这就是说,假如你实际付出的版权成本超过了一年的应付稿酬,那么超出部分可以作为成本在纳税时予以扣除,这样就变相减轻了你缴纳税款的比例。 但是,这里的税前扣除只能是指实际的支付凭证(如发票),而不是指预计的成本——就算你估计这一年要付多少版权费然后分下去,到时候没能全部支出,也不能在缴纳税款时予以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