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之间何必这样结局?
最近,浙江一对夫妇离婚后,为了争孩子抚养权竟然双双跳楼自杀,结果一方跳楼重伤,而另一方却幸免于难。真的感到不可思议,一个完整的家庭为什么为了一个孩子而不顾一切?最终居然落得个双双跳楼自杀的结果,给孩子也造成了极大地伤害。
其实,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夫妻双方一旦感情破裂,就会为了孩子闹上法庭,甚至会演变成人死人的争吵,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而且对孩子的心理也势必造成影响。俗话说的好,一日夫妻百日恩,百善义为先,孩子也是希望看到父母和睦相处,而不是争斗不休。
其实,对于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在我国法律上也是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以及“第四十八条规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在与另一方共同生活期间,与其他近亲属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可见在离婚时孩子抚养问题是有法律规定,而非儿戏。
其实,据调查,很多离婚夫妻在孩子抚养权之争中表现得十分自私,他们只考虑自己,而忽视了孩子的感受,结果闹得一个不欢而散,家庭破裂,孩子亦备受煎熬。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顾及脸面,很多的离婚夫妻往往不愿意承认自己对孩子照顾不周,很多的孩子最终反而成为离婚夫妻之间的牺牲品。
其实,夫妻双方离婚后,不但要在物质上给予孩子无微不至的照顾,而且精神上更应该多给孩子一点关爱,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使孩子能够积极、健康地成长。这样才是真的为孩子好,而不仅仅是在物质上满足孩子。
然而,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父母离婚之后各自生活,对孩子的关心少之又少,有的甚至长时间不与孩子见面,最后往往造成了难以预见的后果。这样的父母实在是太自私了,这样的父母又让孩子如何去尊敬和爱戴呢?
所以,夫妻离婚一定要站在孩子的立场上,为孩子考虑。希望法律能严格地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不得损害孩子的利益,否则要负法律责任。父母离异后,更要注重对孩子精神上的抚慰,让孩子感受到来自父母的关爱,给孩子一个健康的心理,这才是对孩子真正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