摛五行属什么?
《说文》“摛,布也”,意为舒展;又引申为散布、播送之意。 段玉裁注曰:从取声而兼包于之部言之,故训布施,谓舒布也……或训布散,皆谓此义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 按:以“取声而兼包诸部”来解释“摛”之字形来源,虽不乏见地,但未免牵强附会而不合情理。
许慎在论及形声字的声符表音时,常强调其本源的语音特性,即所谓本原之音,例如《说文·言部》中有数十个形声字以“言”为声符,而“言”之本原之音均为“吟”。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以“取声而兼包诸部”(段玉裁语)来形容声符“取(古音属之部)”的表音特性是最为合适的。
至于上述段注中所说的“或训布散”一语,实指《说文》“摛”字小篆字形左下方的“走”字。然则“走”当系后世形讹所致,非原本之字。而此处所说的“或训布散”所针对的正是小篆形讹之后的文字形体结构: “布”“散”二音,在《说文》中均有收录,且二者均属于之部。但需要注意的是,二者作为形声字的声符使用之时,并不存在表音上的相似性——虽然它们都属于之部,但前者收於口部(或謂吾部),后者收於鱼部,分別隶属于两个不同的韵部。这也就说明,“佈”“撒”与“施”在声母和韵母上都不存在通假关系——“布”“施”一属清音一属浊音,一属开口一属合口,一属平声一属上声,等等。
总之,无论是就形声造字还是就许慎的解释而言,“佈”都是无法当作“施”的古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