靼五行属什么?
“靼”指代的是一种物品,而不是一个五行所属的概念。 《说文解字·革部》:“靼,皮弁也。从革,声。徒何切。”许慎认为“靼”就是“皮弁”,是一种帽子;段玉裁在《说文注》中引张揖曰“靼,帽也”,并进一步解释道“今之幞头谓之鞑子,亦谓之帽子。”可见古人的认识中也把“靼”视为一种帽子。
其实,“帽”、“缎”等字最早也都写作“靼”,如汉乐府《孔雀东南飞》中有“红罗复斗帐,四角垂香囊;箱奁各一具,盒盘珍馔芳。金钗耀日光,翡翠饰冠珰;簪珥明珠翠,芬芳满衣裳。”这首诗中的“裳”“妆”“房”“芳”“妆”“郎”等字都写过“靼”。再如西晋·陆机《答贾长渊》诗:“散履出宅步,无车吾自载。轻裾还室内,缓带却衣裳。”
这种“帽子+衣服”的用法至今还在使用,只不过把“皮革”换成了“布帛”——如今所说的“绸缎”(dī)实际上就是“丝绸”(sī)与“缎子”(duàn zi)的组合:有丝绸做成的裙子就叫“绸裙”,而用缎子做的帽子叫“缎帽”或“瓜帽”。
“绸”字虽然今天读作chóu,但它最初的读音和“翟”字相同,都是zhì;“簟”字的读音dìn在今天也是阴平;“罽”字读jì现在也属于去声。这些字今天的读音都属去声,说明这些字在古代都是去声。那么,“翟、荻、荻”这三个字在古代也同属于去声。
“靼”字是形声字,从革,旦声;其本义就是皮革。《说文解字》解释为:(指代)皮革也。所以从这个含义上说,“靼”字的偏旁部首应该是“革”字旁(即偏旁部首)。 而且这个字在现代汉语中通常作名词用——也就是用来形容东西的名称时。例如用于“皮球”“皮鞋”等这样的词里。 但是,这并不代表它的偏旁部首一定是“革”字旁啊!因为汉字有简化原则、形变规则和异体规则,这些都是在古代造字时就确定了的,不是随意而来的。 如果一定要较真到底的话,那么我的意见是,“靼”字应该归到“广”部去,而不属于“革”部的字。理由如下:
1.“厂”字旁的字多表示房屋、住所的意思。而“革”字旁的则多为衣服、武器等的字。
2.古文字字形结构上,“厂”字形的结构更为复杂一点,上下都要留空,以便于认读。而“革”字形的结构比较简单,只有上下两横。
3.“厂”字旁的多音字“广”读音与“大”一样或相近音。而“革”字旁的则是以去声结尾的四声字。
4.“厂”字旁的字大多可以单独成词。而“革”字旁的则多为动词。不能直接充当词语的中心语。需要加上一个中心语才能表达完整意思的词。
5.“厂”字旁的字大多是独体字或者合体字里的上半部分,一般用作名词。“革”字旁的很多是合体字中的下半部分,可作动词也可作名词,还可以充当形容词。
6.以上五点只是我个人的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