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要签订什么?
根据《广告法》以及《合同法》,广告主(品牌品牌方)与代言人之间形成的是委托合同关系或居间合同关系; 也就是说,品牌方在挑选代言人时,与代言人之间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委托合同关系或者居间合同关系。
1. 委托合同关系的法律特征在于: 广告主(品牌品牌方)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即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代言人支付代理费用、广告费; 代言人负有按照广告主的要求、规定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广告宣传的义务; 代言人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即在履行了相关义务之后可以要求广告主支付约定的报酬; 如果因代言人的原因致使广告主受到损失的,代言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居间合同关系的法律特征在于: 由居间人向当事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居间人在合同成立后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情况,并且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 在委托合同关系中,代理人一般无权直接收取当事人的款项,而是应当先行收付给中介方,再由中介方转付给出卖人;而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直接收取出卖人的定金或者价金,符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