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保险从哪年开始?
1998年。 下面是一段来自北大法律网上的文章,原文地址:URL 作者为张书彦、黄乐怡(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始于1998年底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该决定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基金来源,提出了“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原则并制定了相应的筹资和支付政策。至此,我国基本形成了现在职工医保的制度框架。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当时我国的医保制度并不包括农村;而到了2003年,《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又明确城乡区分,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从1998年到2003年,是我国职工医保制度逐步规范和完善的过程。这期间国家发布了许多政策和规定,对构建我国的医保体系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1998年我国开始全面推行城镇职工医保,并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审批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