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是戏子吗?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面,读书人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治国”和“平天下”就需要有权力。这种“修齐治平”是儒家知识分子的理想和信条,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面是占主流地位的。而演艺人员在古时候被称为“优伶”、“戏子”。他们被认为游走在道
德和伦理边缘的一群人,不具有“修齐治平”的可能性,历来被视为贱役和贱业。
“戏子”和“明星”从词性上讲,都是一种称呼,没有褒贬之分。只是由于“戏子”这种叫法在中国被使用了几千年,观念上根深蒂固,已经和封建等级思想融合一起,所以使用中会带有一定的歧视性。“明星”一词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对演艺人员的称呼,带有浓厚的西方文化色彩。经过二十几年的推波助澜,“明星”这种叫法已经取代了“戏子”的叫法。
“戏子”和“明星”在意义上也有很大的区别。古代的“优伶”或“戏子”是被人所瞧不起的手艺人,靠在舞台上表演来糊口的低贱的艺人。“明星”作为一种国际通称,是对从事演艺业的演员、歌手及模特儿等人的统称,他们是人们崇拜和爱戴的对象,是耀眼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