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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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个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 2018年6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3500元人民币提高到5000元人民币; 另外,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2000元/月,对国债、金融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2019年工资薪金个税计算方式改为按月预扣 2018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申报办理税款缴纳的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采用月度报税方式,以税款预缴方式实行多退少补(仅对个人),这也就意味着个税可以预交了! 具体怎么个简便法呢? 以工资为例,假设一位纳税人税前月工资扣除三险一金等后收入为5000元,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则其每个月应缴税款为0元,每年(12个月)应缴税款=0*12=0,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计税办法取消。 在纳税年度内,纳税人需要缴纳税款的时候只需要在工作期间进行填写申报即可,当月的税款在次月缴纳,这样就不用再像之前一样,要等到年底统一汇算才能知道是否要多退税或者补缴了。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办法只适用于预扣预缴环节,到了年度汇算时要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三、7种情形可免交个税 除上述两条外,根据税法规定,下列情形的所得,免予征税: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免税条款与起征点并不矛盾。比如,个人取得个体工商户的分红,只要营业额不超过50万元且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不需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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