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什么自由?
宗教传统和个人主义
当代美国文化的两个源头是清教和民主,它们分别来自于两种历史遗产:英国文化和法国文化。英国文化影响下的清教传统孕育了美国的宗教自由,法国文化影响下的民主思潮培育了美国个人主义。
17世纪殖民地时期的新英格兰文化中清教色彩极为突出,其时清教教徒是主流居民。清教徒信奉的加尔文教的教义带有强烈的平等色彩,比如“因信得救”、“信徒皆祭司”、“预定论”、“得救确证”等,这些清教伦理具有浓重的个人主义色彩,它们注重的是个人行为与内心良知,而非圣职人员与外在的宗教仪式。这赋予了民众极大的抗争的自由,在“预定论”下,个人是否属于选民是上帝的意志决定的,而不能受教会、王权的影响。这种教义不仅推动了宗教改革的发展,也促进了思想的解放与自由。
清教还反对以国教为代表的专制政府,它主张政教分离而非政教合一,主张政府是世俗权力,教会是上帝的代表,教会应约束、监督政府,政府则保证个人宗教信仰的自由。在美国早期的各殖民地,基督教教义被视为法律的基础,对法律起着监督作用,如果法律与教义不符,则法律无效。而政教分离的主张又孕育了民众的自由主义思想。
民主自由思想来自于法国的启蒙运动,它与清教精神相得益彰,为美式自由主义构筑了更为宽广的根基。法国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卢梭、伏尔泰等人极力批判旧体制,主张个性自由,宣扬“天赋人权”,他们认为人生来就自由平等,政府只是用来限制和约束人的“必要之恶”。启蒙思想深刻地影响了北美殖民地居民,为美国独立战争提供了思想支撑。
美国文化中的个人主义与传统中国以及日本等东方国家的集体主义大相径庭。美国人的个人主义包括个人独立、个人权利和个性发展等三方面。个人独立指人们在思想情感上独立于父母及其他亲属之外,形成个人自我。个人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个性发展包括个人在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上充分实现自我。
这些思想在美国建国时期的重要文献《独立宣言》中得以全面、系统的体现。《独立宣言》既继承了英国文化传统中的天赋人权和限制王权的内容,也吸收了法国文化传统中的主权在民和人生而自由平等的内容。这些内容反映了北美殖民地人的个人自由主义思想,它们与清教精神相吻合,并成为美式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