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属五行属什么?
五行的属性是相生相克,没有所谓属金、木等说法。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因此可以这样理解“力”的五行属性: “力”生“火”——因为“力”可以作为燃烧的燃料; “火”生“土”——因为“火”可以冶炼金属(古代炼铁炉子都是烧火的),而“土”为土壤; “土”生“金”——因为“土”可以铸造铜器; “金”生水——因为黄金的熔点是1064℃,只有高温下才能熔化; “水生木”——因为水可以滋养树木。
从相生的角度来讲,“力”属“火”没毛病! 但其实这个结论是不全面的,因为我们没有考虑到五行相生中“制约”这一因素。 因为相生同时存在相克,相生是相对的,克制则是绝对的。 比如木生火,但“木”必须经过自己的努力(比如提供燃料),这样才能生生不已;但如果“木”“坐享其成”,那么它只能是枯木,不可能成为熊熊烈火。 所以五行中强调“生”的同时,实际上已经暗含了“克”的成分。
基于此,我们给力的五行属性应该是这样: “力”生“火”——因为努力所以“力”属于火; “火”生“土”——因为努力所以“火”属于土; “土”生“金”——因为努力所以“土”属于金; “金”生水——因为努力所以“金”属于水; “水生木”——因为努力所以“水”属于木。 这样,我们既考虑到了相生,也考虑了相克的因素,更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五行,古代认为世界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资生成的。人和自然万物是息息相通,人的五脏也和木、火、土、金、水相对应。
木、火、土、金、水五个名词表示的功能不是指具体的物质,而是一些抽象的物象。金表从革,水曰润下,木曰曲直,火曰炎上,土爰稼樯。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以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为代表,把世界上包括人体在内的一切事物,都分属于木、火、土、金、水五种性 质的元素,在这五种元素的相互制约(生克制 化)关系中维持着事物的平衡与协调。这种学说叫五行学说。
一、五行的特性:
木曰曲直,曲直指木可曲可直,生机盎然;引伸为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特性或作用的事物,如枝干、生发、柔和、通达、能屈能伸等性质,或具有此类功能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火曰炎上,炎上指火热向上,温热炎烈;引申为具有温热、升腾作用的事物,或其气炎热升腾,或其性温热、急窜、向上、向外等性质,或具有这类功能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土爰稼樯,稼樯指善于种植庄稼;引伸为具有播种、生长、聚敛、作用敦厚、广博、生化、受纳等一类性质和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
金曰从革,从革指金能锻造、变革;引伸为具有肃杀、收敛、变革性质或作用的事物,或性质清洁而富有沉降之性,或具有收敛、肃杀、变革之功,及其类似金之性质和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金。
水曰润下,润下指水滋润、下流;引伸为具有寒凉、滋润、下行、清洁、封闭等特性或具有类似功能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以上五行的特性并非由人的意志所决定的,而是人们对客观世界反复实践、观察、思考而总结出来的。五行的特性是从各种事物总体特性中所抽象概括出来的,而不是这些事物的全部特性,是人们对客观世界、自然科学初步认识的产物,具有当时的局限性。
水、火、土在自然界有具体可指的事物,但木、金就难以在自然界找到真正的具体对象。因为木、金只是借名,而不是指具体事物,只有借助它们的特性,广泛地抽象地联系到客观事物的各种属性,如木类、火类、土类、金类、水类,是它们的功能和作用。
五行的属性是人们长期生活实践的认识总结。以《周易》符号为素材概括出来的。如《周易》坎卦中的三个阴爻(-一一)如一弯曲的水流,弯曲上长(-一一——)为木,一横(———)为地,地中生金属,横符(—)下有四点(.)热盛生火,如燃点状,火炎上,被火灼烧后化为灰者属土,土可生木。以符号为依据,进行形象思维,概括出木火土金水的特性,再以推演络绎的方法,广泛地联系和归类万事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