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董卿美国生子?
说一点个见,不一定对 首先,关于其丈夫身份的问题上,我赞同高票答案的观点,应该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法律意义上承认的夫婿,也就是有PR的公民或者居民。因为按照美国法律,只有婚姻缔结地才能决定孩子的国籍归属问题(这就是特朗普娶俄罗斯妹娃的原因,想当皇帝只能离一次婚) 那为什么是PR而不是护照呢?因为根据美国法律,获得绿卡之后,只要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申请成为公民的,而拥有公民身份才拥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才能投票给美国总统。也就是说在逻辑上,只要拿到了绿卡并且住满五年就可以合法申请成为公民了。只是很多人没有住满五年就回国了,这样就不能申请,但是也没有获得任何国籍。所以,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虽然他是中国人,但却是一个在美国居住并打算申请成为美国的公民的人,用我们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准美国佬”。
其次,关于生孩子的问题上我个人觉得是很正常的,而且我认为国家电视台主持人或者其他公共职务的男女不应该限制生育。如果是普通百姓,你爱生几个生几个,政府没资格管。既然国家没有限制你的权力,你自然就应该享受这个权利。当然你可能会问为什么那些娱乐圈的所谓“弃婴”“领养”那么多却没人质疑,因为你是公众人物,你享受了特别待遇,作为普通民众的一分子,我可能也会有些意见,比如你为什么不用自己的钱给贫困儿童捐个教学楼而是用国家的钱给自己搞特殊等等。但是作为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我觉得这种想法和做法都是愚蠢的,因为当你登上那个位置,你就代表国家,你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国家的监督,而你个人意志的执行情况也会直接关系到亿万人民的利益。
我想说的是,不管怎么样,国家体制怎么样,我们作为一名普通民众,都应该尽可能的去影响周围的环境,让社会变得更好,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