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属于美国吗?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台湾地区任何党派、任何人、任何时期都不可能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历史事实。1895年,日本通过侵略战争和不平等条约强行占领台湾,奴役台湾人民长达50年。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开罗宣言》宣布,把被日本侵占的中国台湾和澎湖列岛等岛屿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共同发表《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的条件必须实施。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后,中国政府根据《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等国际法律文件于同年10月25日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世界上除“台独”分裂势力外,没有任何国家和地区对此提出异议和质疑。
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都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1979年1月1日,美国政府在中美建交公报中明确承诺:“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唯一合法政府”意即代表中国的政府只能是中央政府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不具有政府地位和外交权,不能以政府名义参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活动及对外缔结条约、协定。美方上述承诺的含义至为明确,即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1978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并经美国总统签署生效的《与台湾关系法》是美国国内法,不能凌驾于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之上,不能违背中美建交公报等双方达成的关于台湾问题的重要协议,更不能成为美越权干涉中国内政的工具。《与台湾关系法》及其实践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背离一个中国政策内涵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原则。美方应切实遵守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恪守对中国作出的严肃政治承诺,而不是在台湾问题上继续错误言行,更不能为“台独”分裂势力张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