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美国谁最黑暗?
美国是合法的黑,中国是“合理的”黑。 什么是合法的黑呢?比如你偷了10块钱,你被刑事拘留5天,然后被抓进监狱3年,这是合法的黑。 什么叫“合理”的黑呢?就是你偷了10块钱,我抓住你以后,把你暴揍一顿,打得你鼻青脸肿,这就是“合理”的黑。 为什么把打人叫做“合理”的黑呢?因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而公法规定,为了国家安全、社会安宁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限制人身自由(当然需要支付赔偿金)。 所以警察打你是合法的,但我打你就属于不合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赔偿你的损失,并受到治安拘留的处罚。 但问题是,警察和黑社会往往很难区分,尤其是在基层,很多警察都是黑社会出身。如果警察打了你你报警,警方会介入,但警方介入后,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调解处理。即使调不了,判个行政拘留,也没多严重。 而如果你反抗,那后果更严重,轻则警棍、辣椒水、电击枪,重则枪杀。 之前在知乎看到有人分享亲身经历,说和他妈去香港玩的时候,在他妈妈上厕所的空当,被人用刀顶住脖子劫走了,然后关在一个破烂地下室里,每天殴打,用电钻烧皮肤,用狗链拖行,各种惨绝人寰。而警方对这样的案件往往是无能为力,因为找不到歹徒,而且时间过了这么久,现场也很难找到证据。
所以啊,在美国是非法的黑,在中国就是“合理”的黑;在美国是明抢,在中国就暗窃——当然,在美国你能得到公平审判,在中国你只能接受“公道”的处理…… 这就是区别嘛!